失业保险金是社会保险待遇,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旨在补偿失业期间的工资损失。其本质是参保者的权益保险,需满足严格的缴费和失业原因要求。
失业金申领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参保缴费满1年。失业前用人单位和个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需满1年(可跨单位累计),部分地区对特殊群体放宽要求。
2、非本人意愿失业,如被裁员、合同到期未续签、公司欠薪或倒闭等,主动辞职通常不符合资格。
3、完成失业登记并积极求职,需在30天内登记(支持线上办理),并定期向社保机构汇报求职进展。
领取期限根据缴费年限确定:1-5年最长领12个月,5-10年最长18个月,10年以上最多24个月。特殊群体如临近退休人员(距退休不足1年)可延长至36个月,且失业保险基金代缴养老保险。若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缴费时间重新累计,最长不超24个月。
失业金可以领几个月呢?
失业保险金每次最长可以领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如符合条件可以继续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1.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期限为3个月;
2.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期限为6个月;
3.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期限为9个月;
4.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期限为12个月;
5.满5年及以上的,每满1年增加1个月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有哪些情形: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劳动合同期满或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消亡终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违纪、违反规章等原因,或虽无过错但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
因用人单位欠薪欠保等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法规、规章而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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