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助对象。
对招用毕业年度(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2.补助标准。
按15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所需资金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其他支出科目”核算。
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即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下同)不能重复享受。毕业生的身份企业只能用一次,本年度以此身份享受了一次性扩岗补助的,其他企业不能重复使用。
3.补助方式。
招用毕业生的企业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材料包括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及花名册,毕业生毕业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根据企业提供的材料,可采取“企业申请+承诺制+事后核查”或“通过新参保人员信息和教育部门2022年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比对”等方式审核毕业生身份;运用“数智人社”系统比对毕业生是否享受过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以及一次性扩岗补助,并审核企业是否为招用的毕业生按相关法规缴纳失业保险费。符合条件的应在当地或人社部门网站进行出示(内容包括享受补助的企业名称、具体补助人数、金额等),出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受理到完成审核一般不超过1个月。
补助发放至企业的对公账户。无对公账户的,由各级社保经办机构采集参保单位信息,提供至同级税务部门,同级税务部门根据提供的名单提取参保单位最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三方协议账户信息,反馈至同级社保经办机构。
4.执行期限。
上述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