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生育保险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登记办理指南
【申请条件】
申请人按相关法规在本市参保,按要求备齐申请材料后即可申报。
【办理地点及办理流程】
参保人因计划生育手术引起并发症,经市或区卫健委认定,并开具《鉴定结论书》及相关证明后,由本人或代办人于出具《鉴定结论书》次月起12个月内,到医保分中心办理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登记。
【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一份);
2、代办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一份,代办人办理时提供);
3、《天津市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证书(暂行)》原件(一份,市或区卫健委认定并开具)。
【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相关法定形式,受理申请。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办公时间受理,条件符合、要件齐全的即时办结。
拓展:天津生育保险转诊转院登记办理指南
【申请条件】
申请人按相关法规在本市参保,按要求备齐申请材料后即可申报。
【办理流程】
参保人因特殊情况或出现分娩期并发症需转往同级或以上级别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或继续治疗的,医疗机构可联网办理转诊转院登记手续。参保人持本人社保卡直接前往转入医疗机构,无需携带其他材料,转入医疗机构下载转出医疗机构联网的传输的转诊转院登记信息后,为其办理住院登记手续。
因故医疗机构不能联网办理的,转出医疗机构应开具《天津市生育保险转诊转院登记表》,参保人或代办人可到医保分中心办理生育保险转诊转院登记,并提供相关材料。
【办理地点及办理材料】
1、联网登记:由就诊医院办理;
2、分中心登记:
①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一份);
②代办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一份,代办人办理时提供);
③《天津市生育保险转诊转院登记表》原件(一份,见附件)。
【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相关法定形式,受理申请。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办公时间受理,条件符合、要件齐全的即时办结。
【注意事项】
转出、转入医院应为定点服务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