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长沙办理社保医疗保险,以下是灵活就业人员在长办理医疗保险的指南,包括办理条件、办理材料等。新社通app小编整理如下:
一、办理条件
1、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保,如未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快递员、网络主播、网约车司机人员等均可参保。
2、非长沙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已参加长沙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的,可以参加长沙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二、参保登记
灵活就业人员凭长沙市发放的身份证或居住证可以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手续,未申领长沙市身份证或居住证的灵活就业人员,请先申领相关证件后再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注:非长沙市户籍需先办理养老保险,再办理医疗保险
办理登记渠道: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以下四种方式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1、基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如街道办事处、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等)。
2、长沙人社手机APP自助办理
3、长沙人社12333公共服务平台自助办理
4、各区、县(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心办理。
三、参保缴费
1、缴费标准
以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另需缴纳130元/年的大病互助保险费用。)
缴费比例:5.6%
2、缴费方式
2021年1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可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长沙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柜面缴纳,或通过上述银行自助终端、网银缴纳。也可通过湘税社保APP及湘税社保微信小程序等网上、掌上渠道缴纳。
3、缴费期限
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费自2021年1月1日起可按月、按季或者按年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允许续保人员(非首次参保人员)跨年补缴。
参加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应同时参加大病医疗互助并缴费。大病医疗互助一般按年缴纳。
4、注意事项
(一)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因本人原因未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从欠缴费用的下月起,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补足医疗保险费本金,从缴费到账之日起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3个月内补足的,本结算年度内个人自负比例提高10%;逾期3个月补足的,本结算年度内个人自负比例提高15%。
(二)灵活就业退休人员有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大病医疗互助费从其应划入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额中按月抵扣;没有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大病医疗互助费自行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