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社保怎么补缴?补交流程如下:吉安社保的补缴应如何进行?方式主要有什么?随新社通小编一起看看:
(一)补缴条件:
1、须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2、用人单位与补缴个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3、省直单位应参保而未参保等原因,导至社保欠缴的,可申请社保补缴
(二)补缴材料:
1、《吉安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
2、属原固定工及合同制职工的,提供职工本人的档案、录用(招工)审批表、历年《吉安职工劳动手册》
3、属其他用工形式的,提供合同书、录用(招工)审批表(或招工表)、历年《吉安职工劳动手册》(外地户口职工可不提供)
4、未办理招用工手续,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提供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原始工资发放表、考勤表等)
(三)补缴流程:
1、单位提交资料后,由社保经办人员对补缴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2、补缴申请受理后,将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缴手续,用人单位可在手续完成后,凭《受理回执》到保险关系部资料发放窗口领取退回资料
以深圳社保补缴为例,步骤如下:
申请单位登录广东省的服务网,选择需办理的事项后,点击“立即办理”,选择“单位缴费管理”—“五险补缴”,根据系统提示,输入补缴信息?。
受理:符合网上办结情形的,系统自动受理并生成补缴信息(即时);不符合网上办结情形的,申请单位预申请后,下载并打印申请表,并按照业务办理的指南准备业务材料,经办人前往深圳市社保服务大厅,社保服务厅综合窗口,现场取号,按照窗口办理流程申请。
审核:系统审核(即时)。
审批:系统审批(即时)。
办结:单位经办人在“业务申报”-“参保缴费管理”,选择“单位缴费”,自助缴纳补缴费用。
送达:申请人可网上查看补缴结果。
请注意,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月份不计发补贴。如需了解更多信息,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五)办理费用:
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 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补缴金
(四)办理时限:
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

吉安社保补缴需提交的资料
1、《吉安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
2、属原固定工及合同制职工的,应提供职工本人的档案、录用(招工)审批表、历年《吉安职工劳动手册》;
3、属其他用工形式的,应提供合同书、录用(招工)审批表(或招工表)、历年《吉安职工劳动手册》(外地户口职工可不提供);
4、未办理招用工手续,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原始工资发放表、考勤表等)。以灵活就业方式的人员如已经参保但欠费的,可以按规补缴,但是对于未在企业任职且未按灵活就业身份参保的人员,不存在应参保未参保的补缴。
退休金子女可以继承吗?
退休金是可以继承的,但具体继承方式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以下是对退休金继承的详细介绍:
法定继承: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退休金将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法规,遗产按照以下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嘱继承:如果退休人员在生前立有有效的遗嘱,指定了继承人,那么其退休金将按照遗嘱的法规进行继承。
退休金继承的申请流程
申请领取:继承人需要向退休人员所属的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或单位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材料证明:一般需要提供死亡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资料。
审核发放: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或单位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将未领取的退休金发放给继承人。
退休金继承的注意事项
未领取部分的界定:继承人需要确定退休人员去世时未领取的退休金具体数额,可以通过查阅退休人员的社保记录或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
继承纠纷的预防:在多个继承人之间,可能会因为分配问题产生纠纷。在申请前,继承人之间达成一致看法,必要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法规的不统一:不同地区和单位对退休金继承的法规不完全一致,继承人应提前了解相关法规,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综上所述,退休金是可以继承的,但具体继承方式和法规可能因地区和单位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申请继承退休金时,继承人需要了解当地或单位的相关法规,并按照法规的流程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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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新社通app小编把文章也是详细的给大家介绍了怎么补缴以及哪些人可以交,社保对大家极为重要,然而社保还是对我们公民的一种保证的,所以不管是哪的居民,最好还是要及时缴纳社保,及时没缴纳,要做到及时补缴。以上资料仅供大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