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社保缴费基数2022 呼和浩特社保报销是多少?呼和浩特社保报销标准又如何?下面同社保君来看看。
呼和浩特社保缴费基数
参保单位缴费基数核定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基数核定2021年核定城镇企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时,上限按2020年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344元的300%,即19032元核定,企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按2019年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2020年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算术平均值6016元的60%,即3610元核定。2021年单位缴费基数的核定,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的缴费基数。
2.失业保险
缴费基数核定失业保险以参保职工本人工资(职工本人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以本单位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为缴费基数。
3.工伤保险
①参保单位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核定2021年全区工伤保险缴费基数采用2020年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344核定缴费基数,上限按2020年全口径月平均工资6344元的300%,即19032元核定,下限按2020年全口径月平均工资6344元的60%,即3806.4元核定。
②建筑施工企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实施法规>的通告》(呼人社发〔2016〕42号),以工程项目总造价的20%作为缴费基数,按1.1%的费率缴纳,即按工程项目总造价的0.22%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参保单位缴费费率
1.根据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的相关法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缴费比例为8%。
2.根据相关社保缴费法规,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方案2021年4月30日到期后,延续实施1年至2022年4月30日,在此期间,失业保险缴费费率为1%,其中单位缴费费率0.5%,职工个人缴费费率0.5%(用人单位招用的农牧民工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3.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按照人力资源社保部等部门的工伤保险行业风险类别执行。继续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方案2021年4月30日到期后,延续实施1年至2022年4月30日。
门诊统筹
起付标准:1000元
报销比例:三级医院60%,二级及以下医院80%
报销限额:4000元
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
起付标准:1000元
呼和浩特医保报销比例
办理流程:
办理丙肝干扰素、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患者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血友病抗凝血因子治疗、肺动脉高压特殊药品治疗(动脉性和慢性血栓栓塞性)的参保人员在指定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领取《慢性病申请表》,由主治医生级别以上的医师填写并由医保科初审后,持《慢性病申请表》、病历复印件、病情诊断书、本人社保卡、病情进展相关报告和或特殊项目检查(例如基因检测)到呼市医保中心审批。
办理肝硬化失代偿期、脑出血后遗症(2年内)、帕金森、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和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的参保人员持病历复印件、病情诊断书、本人社保卡、病情进展相关报告和1张1寸照片(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还需提供费用明细清单和用药处方)到呼市医保中心审批。
住院就医待遇
起付线:
三级甲等医院首次1000元,第二次700元,第三次及以上0元
三级乙等医院首次800元,第二次560元,第三次及以上0元
二级医院首次500元,第二次350元,第三次及以上0元
二级以下医院首次300元,第二次210元,第三次及以上0元
报销比例:
在职
2020呼和浩特医保报销比例
退休
呼和浩特医保报销比例
报销限额:基本医疗19万,大额补充医疗20万。
特殊医用材料:按照乙类项目限价管理,低于限价按照实际价格计入乙类费用报销;高于限价按照限价计入乙类费用报销,超限价部分不报销。
特检特治备案:患者使用特检特治项目需在医院医保科审批
大额补充保险待遇法规
住院待遇:住院统筹支付4万以上之后,乙类自理10%(血液蛋白自理20%)按照50%报销;统筹4万-8万对应个人自付部分按照50%报销;统筹8万-19万对应个人自付部分按照95%报销;统筹19万以上符合基本医疗部分按照95%报销,自费(药品,超限价材料)1万以上的部分按照40%报销。
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待遇:特殊慢性病门诊统筹支付2万以上之后,乙类自理10%(血液蛋白自理20%)按照50%报销;统筹2万-8万对应个人自付部分按照50%报销;统筹8万-19万对应个人自付部分按照95%报销;统筹19万以上符合基本医疗部分按照95%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