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广州长寿保健金可以补发吗?2022广州户籍长寿保健金发放标准
2022广州长寿保健金发放标准
广州市户籍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月发放的长寿保健金;
按月发放的长寿保健金标准为:
70至79周岁,每人每月30元;
80至8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
90至99周岁,每人每月200元;
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300元。
广州市户籍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年按次发放的长寿保健金(慰问金)。
每年在敬老月期间向广州市户籍10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长寿保健金(慰问金)每人1000元。
广州长寿保健金是对高龄老年人发放的有关津(补)贴,包括对广州市户籍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月发放的长寿保健金和对广州市户籍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年按次发放的长寿保健金(慰问金)。
老年人年满80周岁、90周岁、100周岁当月,有关部门按照本法第四条法规自动调整发放标准,无需老年人提请办理。
参考2021年补发情况
自2021年9月1日广州市长者长寿保健金发放管理方法实施之日起,老年人在确认信息时已年满70周岁,或老年人在申领渠道申请时已年满70周岁,可予以补发长寿保健金,补发最长不超过方法实施之日。
发放扣款协议是什么?签署发放扣款协议的作用?发放扣款协议如何签署?
发放扣款协议,是老年人和区有关部门、第三方支付机构签订的发放扣款协议。协议核心法定有关部门按月发放长寿保健金,老年人同意原路退回因辞世、户籍迁出情况多领的长寿保健金,确保多领取的长寿保健金可以通过发放路径退回,无需老年人或其家属、监护人另行到银行办理退款手续。
各区有关部门会统筹制定签署发放扣款协议的工作方案,按计划逐步推入,长寿保健金发放不会受到影响。
街(镇)和村(居)委应当主动告知老年人签署发放扣款协议。老年人签署发放扣款协议可以通过“穗好办”App等有关自助终端办理,也可以通过村(居)委协助办理。
新增老年人可在信息确认时或“依申请发放”的申领通道办理时同步签署发放扣款协议。待各区按计划统筹安排后,会告知已经享受长寿保健金的老年人可以“穗好办”App或者通过村(居)委协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