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其目的是为了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帮助他们渡过失业期间的生活困难,并尽快找到新的工作。
失业金申领条件有:
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金领取标准是什么
失业金的领取标准依据您所在地区的社会平均工资和最低工资水平来确定。以下是一些具体的发放标准:
按地区划分:失业金的金额一般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的90%。
领取时长:根据您的缴费年限,领取时长如下:
缴费满1年但不足5年:最长可领取12个月失业金。
缴费满5年但不足10年:最长可领取18个月失业金。
缴费10年以上:最长可领取24个月失业金。
温馨提示:本数据仅供参考!具体需以当地有关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