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份已经临近尾声,天气也越来越热,伴随着炎炎夏日的到来,部分职工的工资收入将多出一笔钱。从6月份开始,不少的省份将对职工发放高温津贴。那么,退休人员能够领到这样一笔钱吗?
高温津贴是法定的津补贴项目,是工资的一部分,支付高温津贴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我国因为国土面积较大,跨越的纬度大,不同省市的温度差别自然也比较明显,因此高温津贴的发放时间也不同。
发放时间最早的地方是海南省,从4月份就开始了;其次是福建省,从5月份开始发放,这两个省份都处于我国的南部,因此天气热得也比较早,所以高温津贴的发放时间也会更早一些。而大多数的省份都是从6月份开始发放高温津贴的,北京、山西、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湖北、广东、广西、陕西、甘肃、宁夏这些省份都是从6月份开始发放高温津贴的。7月份开始发放高温津贴的有辽宁和湖南,辽宁省在我国的最北边,从7月份开始发放高温津贴还可以理解,湖南省也从7月份开始发放则让人有些费解。
高温津贴发放的月数有长有短。海南是发放时间最长的,从4月份到10月份,足足有7个月的时间。发放时间5个月的省份有福建、广东和广西三个省份。发放时间4个月的就多了,北京、上海、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湖北这7个省市都是从6月发到9月。山西、辽宁、吉林、湖南的发放时间比较短,则只发3个月的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发放的金额有高有低。按月来算的话,上海和江苏的标准是最高的,每个月不低于300元;湖南则比较低,一个月只有150元。按天来算的话,陕西省是最高的,一天25元;贵州的标准比较低,一天只有8元。可以看到,不同地区的高温津贴发放金额差别也比较大。
那么,退休人员能享受高温津贴吗?
根据2012年有关法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方法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退休人员已经退出工作岗位,开始领取养老金,肯定是不符合高温津贴的领取条件的。
不过,还有一些地区的退休人员在夏季的时候可以领取到其他的福利。
比如陕西省的榆林市,在当地下发的有关法规中,确定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都可以领取防暑降温费,标准比高温津贴低上不少,每人每天10元,发放时间也更短一些,从每年的6月15日到8月15日。
还有浙江省的宁波市,从2010年开始,每年的6至9月份每个月会给企业退休人员发放夏季清凉饮料费130元。
综上所述,6月份开始我国不少的省份将开始发放高温津贴,不同省份的发放时间、发放金额和发放月数是有区别的。而对于退休人员,他们已经退出工作岗位,因此不能再领取高温津贴。不过,陕西省的榆林市会给退休人员发放防暑降温费,浙江省的宁波市会给退休人员发放夏季清凉饮料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