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于在职人员和城乡居民中,有一类人群,他们没有固定工作,可能是个体经营户、以灵活就业方式工作参保的人,这部分人和职工有一个相似的地方,就是能参加部分职工社保,即职工医保和职工养老保险。
缴费不能按法规时间缴纳,需要补缴的,都能做到吗?我觉得这里不能一概而论,而是看以下3种情况确定的:
第一,缴费基数上调
今年31省基本养老金再次调整,人社部公布这一消息的时间是5月22日,而各省开始陆续公布本地的调整《通告》的时间是从7月份开始,今年公布最晚的地区是新疆,在7月28日公布,而调整养老金的时间是从今年1月的养老金开始计算,所以,现在很多人的养老金除了上调还有补发1~7月份养老金增额的这一笔钱。
要支出,就得有收入,养老基金支出提高了,就要提高收入,虽然2023年1月起社保缴费基数就应该增加,但多地也不是1月1日起公布的,到公布前,还是沿用2022年12月的标准,因此,现在已经公布的地区,就要补交前几个月的上调的社保费。
比如重庆市从8月起执行社保缴费基数2023年新标准,那么就要补交1~7月的差额,对灵活就业人员,2023年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提高到了4118元,相比2022年上调了161元。
第二,本地有法规补缴的
属于断缴后的,补缴就不一定了。很多对社保了解过的人应该知道,居民养老保险可以一次性补缴,医保是逐年缴费,退休年龄到达后也要缴费,交一年管一年,没有终身制医保;职工们因为单位断缴,是可以补缴的,单位要进行处理,补缴社保并交纳滞纳金。
而灵活就业人员,要以这个身份参加职工社保的,由于是个人缴费,那么,断缴后,他们能不能补缴呢?在本地有法规的情况下,是可以的。
比如贵州黔东南镇远县,就法规了,对于2022年以灵活就业参保登记,有中断缴费的人员,可在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但不表示断缴的所有年份都能一次性补缴,法规中的补缴范围划分要求是:2022年度以前已进行灵活就业参保登记,对2022年度未缴纳社会保险月份,均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
也就是仅有2022年一年的断缴社保费,在此之前断缴的,仍然不能补缴。
第三,补缴参保前年份的
养老金是多缴多得和长缴多得的待遇,有的人参保时间晚,缴费年限短,不只是退休后,首次领取的养老金月水平低,现在由于每年基本养老金都在上调,并且都要按照定额、挂钩和倾斜的方式调整,其中挂钩调整就是看缴费年限的,缴费年限越短,涨钱标准越低。
有的人想要延长缴费时间,又不愿意推迟退休的,想要往前补缴行吗?一般是不行的,比如广东省就在2018年已公布《通告》,法规不得以事后追补首次参保前从事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期间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所以,想要延长这一时间,还是需要尽早参保更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