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厦门高温津贴发放标准:每月发多少?怎么发?进入六月,高温来袭,除了发放高温津贴以外,据法规,在气温过高时应当调整工作时间,气温达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高温津贴是工资的组成部分,且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接下来随新社通小编一起了解一下高温津贴具体详情吧。
一、2023年厦门高温补贴标准及发放时间是怎么样的?
厦门高温补贴发放时间为6月到9月。
1、厦门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在每年5-9月份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方法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C以下(不含33°C)的(以下统称高温作业),应当按月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2、用人单位在职职工高温津贴的具体发放标准为: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6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12元。用人单位的高温津贴标准纳入工资总额,但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
3、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因下列情形之一未能正常出勤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一)因事假、旷工未提供劳动的;
(二)在医疗期、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未提供劳动的;
(三)劳动者其他个人原因未出勤从事高温作业的情形。
4、用人单位当月临时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应当按其当月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以及有关部门法定的标准折算发放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非全日制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按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5、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者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高温作业人员发放全额高温津贴。
6、防暑降温工作季节性强,用人单位应合理安排职工夏季工作,适当调整高温、露天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和作息时间,避开高温时段,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保职工身体健康。
7、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卫生、人社等有关管理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用人单位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要督促用人单位做好高温期间职工的防暑降温工作。各级工会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高温天气期间采取的劳动保护方法实施监督。
二、厦门高温补贴发放时间是几个月?
各大省市高温补贴发放的时间和周期是不同的,综合30多个省份高温补贴发放情况,高温补贴发放时间和周期是4月份到10月份,最长7个月的高温补贴。
有些省份夏季时间比较长,从4月份开始就发放高温补贴,发放周期是每年4月份到10月份,比如海南省4月发放高温补贴,累计发放7个月,每天10元,每月领取300元高温补贴。
重庆和福建是从5月开始发放高温津贴,发放周期是5月份到9月份,累计5个月的高温补贴。
三、厦门哪些人可以领取高温补贴?
高温补贴的领取与工作环境相关,如果你是在高温环境下工作,包括室内和室外,符合相关条件,就可以领取高温补贴。
根据有关法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度以上高温天气,在室外露天作业的,以及室内工作场所不能采取有效方法将温度降到33度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
四、防暑降温费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
按照有关法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防暑降温费(下称高温津贴)。在没有法规之前,高温季节加班可暂不将这部分津贴计入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但必须按照加班时间折算另行支付高温津贴。同时,用人单位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用工的,也要依照法规支付高温津贴。由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在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就业,因此其高温津贴应按小时折算支付。此外,凡是工作时间在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引起的高温中暑,都属于工伤,经认定后,应享受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法规支付费用。
高温补贴是由谁发放?
是用人单位发放,除了发放高温补贴以外,用人单位还要提供必要的防暑降温饮料、必需药品,但是不能以发放钱物代替防暑降温饮料,也不能用防暑降温饮料抵扣高温津贴。高温补贴正常情况是按月随工作进行发放,特殊情况也可以一次性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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