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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高温工作的小伙伴注意,广东高温津贴将连发5个月,6~10月每人每月可领300元。
什么情况下能享受高温津贴?每年6月至10月,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不能采取有效发放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
发放时间来看,海南高温津贴发放时间最长,自4月开始至10月结束,连续发放7个月。
福建的高温津贴自5月开始,共5个月。具体来看,5月按实际高温天数12元/天计发,6-9月可按260元/月或按实际高温天数12元/天计发。广东、广西等地津贴也发放5个月,不过时间有所调整,为6-10月。

其他大部分地区高温津贴发放时间则为6-9月,共4个月。此外,北方地区如北京、山西、吉林等地津贴在6-8月发放,共3个月。
还有地区没有固定的发放时间,而是以气温为发放条件。如天津明确,高温津贴发放的条件是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作业,只要符合条件,无论是否处于暑期,用人单位均应按规定发高温津贴。重庆则规定,室内工作场所温度在33℃以上35℃以下的,高温津贴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35℃以上37℃以下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37℃以上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
多地高温津贴可达300元/月
就高温津贴的标准来看,多数省份按月或者按天发放。河北较为特殊,按小时发放,具体来看,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小时2元;没有防暑降温设备或有防暑降温设备但达不到降低工作场所温度效果的室内劳动者每人每小时1.5元。
按月标准来看,上海、江苏、浙江、江西、湖南、广东等多地的高温津贴可达300元/月。按日标准来看,陕西高温津贴日标准最高,为25元/天。
值得一提的是,小编未发现黑龙江、青海以及西藏等地的高温津贴。其中,青海、西藏的人社部门表示,因气温未达标准,没有高温津贴。
除了发放高温津贴以外,据法规,在气温过高时应当调整工作时间,气温达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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