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8月社会保险费补缴金额如何计算?接下来随新社通app小编一起了解具体详情吧。
用人单位已申报的职工缴费工资与本次公布的标准有差额的,按以下方式补缴差额:
1.在职职工2024年1月至8月属期已申报的缴费工资与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有差额的,由税务部门统一生成各项社会保险费应补缴金额,缴费工资低于4053.6元的,应补足到4053.6元;缴费工资高于19317元的,应补足差额到缴费工资(最高补到20268元)。
2.依照人社部门相关业务要求,2024年8月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并已申报2024年8月所属期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已申报的缴费工资与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有差额的,由税务部门统一生成社会保险费应补缴金额。
依照医保部门相关业务要求,2024年8月底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无需补缴基数调整产生的差额,税务部门不生成相应数据。
3.已变更用人单位、已办理中断社会保险登记的职工2024年1月至7月属期已申报的缴费工资与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有差额的,可由原就职用人单位自行重新申报缴费工资,税务部门将按现行标准生成缴费基数和补缴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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