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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23年10月23日,天津市人社局印发通知,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新标准自2023年11月1日起执行,具体标准见正文:
》》》天津最新最低工资标准(持续更新)
更新时间:2023年10月23日
最新标准:
2023年10月23日,天津市人社局印发通知,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新标准自2023年11月1日起执行,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用工劳动者,标准由每月2180元调整为每月2340元,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标准由每小时20.8元调整为每小时24.4元。
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答: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在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相关法规有哪些?
1、最低工资标准是少数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下降,确无正常工资支付能力的用人单位(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发放工资的),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劳动报酬。有支付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将最低工资作为正常的工资支付标准。
2、用人单位需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应履行必要的备案。劳保部门对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要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加强跟踪检查,切实维护劳动者基本劳动报酬权益。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恢复正常后,应及时恢复或提高工资标准。
3、劳动者在试用、熟练或学徒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劳动关系事实已经成立,适用。
4、劳动者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和产假、哺乳假等假期,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应视为提供正常劳动,适用最低工资。
5、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劳动定额标准计算劳动者工资。暂时没有相关劳动定额标准的,用人单位必须科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并据此确定基本计件单价和超额计件单价。基本计件单价应根据法定工作时间内绝大多数劳动者能够完成的正常劳动量确定。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按基本计件单价计算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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