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社保断缴到底有哪些影响?社保断缴有影响吗?
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如果中途断缴了,是可以补续的,且不用重新计算累计缴交费年限,但会影响到你退休后的待遇。
医疗保险:短期:断交期间无法享受医保报销待遇,但账户余额可以继续使用。长期:需累计缴费达到一定年限才能享受退休后医保待遇,断交时间不计入累计年限。
生育保险:如果享受生育保险,职工必须和用工单位建立起生育保险的缴纳,而且要在生产之前,满足连续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的时间,这种情况下才具备生育保险享受的条件,如果说你出现了生育保险的中断交费,或者说不符合连续一年的交费,那么依然是无法享受到生育保险的报销,包括生育津贴的待遇。
失业保险:领取资格:必须连续缴费满一定时间(通常为1年),断交可能导致无法领取失业金。待遇恢复:重新缴费达到条件后可继续享受。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这三种保险都是可以到了新单位后续上的,因此停交关系不大。
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只能单位缴纳,不能以个人名义缴纳,因此一旦辞职,除非新工作马上续上,否则一定会停交的。停交住房公积金不会有什么后果,这笔钱还是在你的公积金账户里,当满足相关条件时就可以取出来。
社保基数是每年几月份调整
保险基数的调整时间因地区而异,并非全国统一。具体来说:
调整时间的差异:
有的地区则是七月进行调整。
有的地区是每年四月开始调整保险基数。
还有的地区不跨年度,选择在一月进行调整。
调整的依据与流程:
无论具体是几月份调整,都需要等待当地当年的社会平均工资数额公布后,从调整月开始多退少补。
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是根据本人工资和社会平均工资的变化进行调整的,每年调整一次。
城镇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是依据本人月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若本人工资未发生变化,原则上缴费基数不做调整。
在对社保缴费基数进行调整时,社保局会要求事业单位根据员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来进行缴费基数的申报。
调整后的执行:
调整的原则是按照员工上一年度所有的工资收入所得,取平均数来得出当年度新的缴费基数。
新的缴费基数确定后,员工需按照新的基数缴纳保险费用。
新的社保缴费基数在当年的7月份确定后,就会从7月份开始执行,一直持续到次年的6月份,然后再进行下一次的调整。
综上所述,保险基数的调整时间因地区而异,可能是四月、七月或一月。调整过程需遵循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公布,并根据个人工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的缴费基数将从确定月份开始执行,持续至次年同月。
缴费基数是参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计算依据。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后,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建立一个终身不变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和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职工缴费基数越高,其个人帐户储存额就越多,可支配使用的医疗费用就越多,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就越高。而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瞒报、漏报、少报缴费基数,将直接降低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的享受水平社会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一般是按照职工上年度全年工资的月平均值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一旦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
湖北社保缴费比例武汉社保缴纳比例由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具体比例如下:
养老保险:单位按基数的20%缴纳(2000*20%=400元),个人按基数的8%扣缴(2000*8%=160元)。
失业保险:公司每月替你交2%,自交1%。工作地点不同,比例也稍有不同。
医疗保险比例:单位10.5%,个人2%
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
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本市工伤保险费缴费率按行业风险程度分为0.6%、1.2%、2.4%三个档次。缴费费率根据企业工伤保险费的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定期进行调整。用人单位以上一年度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月平均总额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计算。
生育保险:以前很多地方都不允许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这也是让人最值得争议的地方,不过好在2019年推动生育保险并入基本医疗保险,未来,只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就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了。
公积金的缴纳比例一般为:企业缴纳比例:12%,个人缴纳比例:12%。
(备注: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有关法规为准,欢迎关注、下载新社通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