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
公司和个人的社保缴费比例是不同的:
养老保险:根据的相关要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一般来说,单位缴纳比例通常为20%,而个人缴纳比例为8%。这意味着,如果一个人的工资是一定的,那么他的养老保险费用将按照这个比例分摊给单位和个人。
医疗保险:单位按基数的9%(基本医疗)+1%(大额统筹)缴纳(2000*10%=200),个人扣缴2%(基本医疗)+3(大额统筹)(2000*2%+3=43元)。
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一般为:单位缴纳2%,个人缴纳1%,具体来说,单位按本单位当月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个人按本人月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为扣缴。此外,不同地区的缴纳比例也会有所不同。
工伤保险:指社会为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及亲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证、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
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根据不同类型的单位有所不同。一般来说,按照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作为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缴费比例为0.8%,职工个人无需缴纳。
缴费基数每年几月份调整的?
缴费基数的调整时间因地区、单位性质和具体有所差异,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普遍情况(7月调整)
根据来源,大多数地区和单位的社保、公积金缴费基数通常在每年7月调整。例如:
社保缴费基数每年7月根据上年度社平工资重新核定上下限,并执行至次年6月。
企业类公积金缴存基数通常在6月核定,7月正式执行调整。
部分地区(如许昌)事业单位的公积金基数也在7月动态调整,计算公式包含年终奖折算和职级变动。
特殊情况(1月调整)
拨款单位或部分有条件的企业,可能选择在12月核定公积金基数,次年1月执行调整。
个别地区(如某市2025年)可能将公积金调整窗口设为1月至3月,但此类情况需以当地消息为准。
其他注意事项:
最低缴费基数通常每年7月必须按新标准调整。
职称晋升、年终奖发放等个人因素可能触发额外基数补调,例如许昌事业单位在职务变动后第13个月可查看补调情况。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法规,可查询许昌公积金调整机制、酒泉市公积金基数核定规则。
(备注: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有关法规为准,欢迎关注、下载新社通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