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数江苏调整时间,接下来随新社通app了解一下!

缴费基数每年几月份调整的?
缴费基数的调整时间因地区、单位性质和具体有所差异,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普遍情况(7月调整)
根据来源,大多数地区和单位的社保、公积金缴费基数通常在每年7月调整。例如:
社保缴费基数每年7月根据上年度社平工资重新核定上下限,并执行至次年6月。
企业类公积金缴存基数通常在6月核定,7月正式执行调整。
部分地区(如许昌)事业单位的公积金基数也在7月动态调整,计算公式包含年终奖折算和职级变动。
特殊情况(1月调整)
拨款单位或部分有条件的企业,可能选择在12月核定公积金基数,次年1月执行调整。
个别地区(如某市2025年)可能将公积金调整窗口设为1月至3月,但此类情况需以当地消息为准。
其他注意事项:
最低缴费基数通常每年7月必须按新标准调整。
职称晋升、年终奖发放等个人因素可能触发额外基数补调,例如许昌事业单位在职务变动后第13个月可查看补调情况。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法规,可查询许昌公积金调整机制、酒泉市公积金基数核定规则。
江苏何时合并社保最有利?别错过时机!
社保累计缴纳年限是可以合并的,流程是是什么。
一、异地社保合并的方法如下:
参保人跨省流动前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参保人持缴费凭证、户口、身份证等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会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
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的15个工作日内,会清理申请人的参保缴费是否有欠费并办理养老保险基金划转,终止申请人在当地的参保关系,向新参保地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会办结相关手续。
二、合并后的效果:
完成上述流程后,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会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也会累计计算。这样,无论在多少个地方缴纳过社保,只要完成了合并流程,所有的缴纳年限都可以累加起来。
总的来说,社保累计缴纳年限的合并是通过一系列的流程来实现的,完成这些流程后,就可以将不同地方的社保缴纳年限合并在一起计算。
这里呈现的数据及内容仅供参考,确切情况依据当地法规。希望对您有益,欢迎留意新社通app,解锁更多社保专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