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企业社保费阶段性减免项目:
➊养老、失业、工伤三项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
❷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不予减免。
执行对象:
所有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包括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执行详情:
➊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
执行内容:单位缴费部分全额减免
执行时间:仅限于2020年2月-2020年6月的社保费用(期间补缴执行时间以外的社保费用不予减免)
❷大型企业和其他单位(指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
执行内容: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
执行时间:仅限于2020年2月-2020年4月的社保费用(期间补缴执行时间以外的社保费用不予减半)注:以上所述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三项险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