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为每人1500元,其中补助940元,个人缴纳560元。
2021年10月27日-2021年11月30日为主要征收期,2021年12月20日结束。
待遇享受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城乡居民医保以家庭为单位整户参保,应保人员以户口簿登记的人员为准,其中已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家庭成员除外,其余成员应保尽保方可正常享受年度医保待遇。其中服兵役的、服刑期间的人员、已判定离婚但户口还未迁出的家庭成员、长期失踪的家庭成员可以不随户参保。
企业职工的门诊报销比例
门诊和药店购药费用先由当年个人账户支付,当年个人账户用完后由统筹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
在参保地和市内一卡通定点药店、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分别按60%、70%、75%和80%支付;已参加公立医院的一级及以下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按86%支付。
在市外二级及以上和市外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分别按55%和40%支付;统筹基金年度最高可报费用限额为在职人员10000元、退休人员12000元。
城乡居民的门诊报销比例
在参保地和市内一卡通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由统筹基金分别按10%、20%和50%支付;已参加公立医院的一级及以下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按60%支付。各级医疗机构中草药门诊报销比例为50%。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900元,与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家庭医生签约的参保人员为1200元。药店购药(参保地慢性病用药除外)、市外门诊费用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