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6006元/月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暂定缴费基数基准值为6006元/月,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暂据此保底封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个缴人员)可在3604元/月和18018元/月之间选择任一整数为基数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也可待基准值公布后缴纳;
失业保险:6006元/月
工伤保险: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参保人员工资之和)乘以缴费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缴费基数不保底封顶。
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职工本人月工资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个人缴费基数;超过300%的,按300%核定个人缴费基数。当个人缴费基数之和大于用人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时,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