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人才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超过(含6个月)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可借款90万元,夫妻最高可借款120万元。11月30日,从河南省机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已下发《关于省级单位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通知》,明确了高层次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规定。其中,如果高层次人才在郑州购房并提取住房公积金,购房手续的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无自用房且房屋已出租,可按实际支付的租金金额。
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上述通知明确,高层次人才可申请6个月超过(含6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将存放在其他中心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时间一并计算。
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能力可根据实际工资收入确认,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适当放宽短期负债限额。
此外,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比原额度高50%,即60万元超过50%,最高贷款金额90万元。
高层次人才夫妻双方在省会中心缴费6个月超过(含6个月)。该家庭在郑州购买第一套自住住房时,最高贷款额在80万元的基础之上增加50%,最高贷款额为120万元。
适用范围和对象为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省直机关、大中专院校、医院、科研机构、中央驻郑单位及省属企业自2017年11月21日以来培养和引进的,经相关部门按照《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豫人才〔2017〕5号)认定的顶尖人才(A类人才)、重要人才(B类人才)、拔尖人才(C类人才)及其他同类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