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消息,自2023年7月1日起调整省直2023年度(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其中,月缴存基数最高限额为24743元,最低限额为4948元。下面跟着社保网小编一起去看看详情吧。
河北调整省直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月缴存基数最高限额为24743元,最低限额为4948元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由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两部分组成。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月缴存基数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月缴存基数乘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最高不得超过12%。缴存单位可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宜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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