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已经到2023年上半年了,全国已经有多个地区开始了新一轮公积金调整,具体我们来了解一下:
全国各地范围内的基数将开始调整了。
今年开始,全国已经有多个地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了调整。关于公积金基数是怎么调整的?调整比例多少?次数有多少次呢?社保网小编带你来了解一下。
所谓住房公积金是企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备金。由于每一个地区都有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相关法规,因此每个地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比例、条件都有所差异。
一、宣城缴存基数
2023年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应该为职工上一年度(2022年1月至12月)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职工的第二个月当月工资和新调入职工首月工资。
职工月平均工资按有关部门法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缴存基数不得高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2551元/月;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即1500元/月。
二、宣城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缴存单位可在5%至12%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三、宣城月缴存额
(一)月缴存额的计算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2023年度宣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5412元(单位和职工合计)。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2023年度宣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150元(单位和职工合计)。
以职工上年度月均工资和最低缴存比例计算得出的月缴存额低于下限的,按下限标准缴纳住房公积金。
温馨提示:本有关计算数据由新社通计算所得,仅供参考!具体需以当地有关法规为准!
公积金基数调整变更需要材料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7月至8月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执行时间从当年7月起至次年6月止。
(二)单位在法定时间内,到服务网点查询打印或拷贝职工当前缴存基数情况、身份证号、单位基本信息等,领取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文书。
(三)单位应按当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方案调整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并将调整结果告知职工。同时核对职工姓名、身份证号和单位基本信息,对错误信息进行更正。
(四)职工对调整结果无异议的,单位应当携带下列资料到服务网点办理缴存基数变更手续:
1、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证;
2、《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花名册》;
3、南京市劳动和社保书面审看查询报告书及复印件;
4、单位上一年度发生的《南京市城镇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花名册》及复印件。
(五)单位住房公积金未汇缴至当年6月的,应当先按原缴存额汇缴至当年6月,再按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缴存当年7月起的住房公积金。
调整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
各缴存单位应在办理2023年6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后,自2023年7月1日起,对2023年度(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