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按照怎样的标准来进行缴纳呢?单位需要缴纳多少呢?个人缴纳比例又是多少呢?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定,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所以公积金缴存标准调整跟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住房公积金的含义: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机、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公积金缴存是由职工个人公积金缴存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公积金缴存的公积金两部分构成,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一、江苏扬州缴存基数
2023年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应该为职工上一年度(2022年1月至12月)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职工的第二个月当月工资和新调入职工首月工资。
职工月平均工资按有关部门法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缴存基数不得高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9300元/月;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即2280元/月。
二、江苏扬州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缴存单位可在5%至12%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三、江苏扬州月缴存额
(一)月缴存额的计算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2023年度江苏扬州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7032元(单位和职工合计)。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2023年度江苏扬州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228元(单位和职工合计)。
以职工上年度月均工资和最低缴存比例计算得出的月缴存额低于下限的,按下限标准缴纳住房公积金。
温馨提示:本有关计算数据由新社通计算所得,仅供参考!具体需以当地有关法规为准!

调整方式
1.互联网渠道办理
开通单位网上业务大厅功能的单位,单位专管员可以直接通过网上业务大厅,办理本单位职工缴存基数、比例调整。
2.柜面办理
单位应当填报《扬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或缴存比例年度调整申请书》(可在中心网站下载)和《扬州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清册》(可在中心网站下载),并制作《扬州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清册》电子版,通过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分理处/管理部前台柜面进行调整。
调整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
各缴存单位应在办理2023年6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后,自2023年7月1日起,对2023年度(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