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新建住房如何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为新建住房(新建住房是指商品住房期房、商品住房现房、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及共有产权住房等)可以至管理中心贷款经办部门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也可以通过网上业务平台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一)通过管理中心贷款经办部门按照以下步骤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第一步:准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资料。
借款申请人需准备以下申请资料,包括:个人身份资料、购房资料、特殊情况下需要补充的资料。具体材料清单可在管理中心官网“服务”-“操作详解”-“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中查看。
第二步:提出贷款申请。
借款申请人准备齐全申请资料后,可于工作日到管理中心贷款经办部门提出贷款申请。管理中心贷款经办部门业务受理人员对拟申请的贷款金额、期限进行初步核定,并告知受理结论及下一步业务办理注意事项。
第三步:借款合同签约。
贷款申请审核通过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拨打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电话通告办理借款合同签约手续。借款申请人可在接到电话通告后,在工作日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借款合同签约手续,在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资料上签字。
第四步:贷款发放后领取资料。
借款申请人完成借款合同签约后,受委托银行按照管理中心法定办理贷款发放手续,将贷款划入售房人名下银行账户,并根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电话和地址通告领取或邮寄借款合同等个人资料。
借款人收到个人资料后,须认真阅读借款合同条款内容,侧重了解每月还款日、最低还款额,并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按期足额还款。
(二)通过网上业务平台按照以下步骤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1.借款申请人登录个人网上业务平台,进入“我要贷款”功能;根据所购房屋选择“购买新建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完成贷款网上具体申请操作:
(1)阅读办理须知;(2)填写申请信息;(3)选择业务办理部门及受委托银行;(4)上传申请资料图片;(5)提交贷款申请。
借款申请人提交贷款申请后,管理中心经办部门将通过电话、个人网上业务平台等渠道将业务办理情况及后续手续要求及时反馈借款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