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提取按月直付房租是怎么办理的?申请条件、材料要哪些?随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月直付房租是怎么样的?
一、主要内容
按月直付房租是指租住试点项目住房的缴存人,可与成都公积金中心签订服务协议,授权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划转给运营企业用于支付房租。

(一)申请条件
1.本市无房。成都公积金中心通过与我市住建部门联网查证缴存人家庭(缴存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是否有房,已婚缴存人需夫妻双方名下无房,未婚缴存人仅需本人名下无房;
2.缴满3个月。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3.合同已备案。试点项目住房租赁合同已在住建部门登记备案。
(二)申请渠道
可通过“成都住房公积金”APP签订服务协议,或就近选择成都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办理。
(三)申请材料
成都公积金中心能够通过联网查证申请信息的,零资料办理。若婚姻信息无法查证或对查证结果有异议的,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材料。
(四)提取频次
每月可提取一次。按照服务协议约定,缴存人可在5日、15日或25日中任选一天作为按月直付日期。
(五)提取额度
按照实际月租金提取,且不超过账户可用余额。
(六)余额不足的处理
若缴存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能足额支付租金的,还可使用配偶的公积金,共同支付房租。若双方账户余额共用后仍不足的,应及时向运营企业支付差额部分。
(七)协议终止
缴存人可通过“成都住房公积金”APP或前往服务大厅终止服务协议,解除按月直付房租业务。
(八)超期支付租金的处理
因提前终止租赁合同但未及时终止服务协议,导致超期支付租金的,超出部分由运营企业返还至缴存人公积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