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在哪里申请?贷款材料又有哪些?随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线上申请步骤:先进行【借款人信息登记】,再选择【贷款申请】
第一步,进入成都公积金app,在【贷款业务】板块找到【借款人信息登记】点击进入。
第二步,登记完成返回首页,在【贷款业务】板块找到【贷款申请】,进入后按相关提示填写完详细资料即可完成申请。

贷款材料
贷款申请资料
(一)借款申请人应提供下列申请资料:
1.身份证明:
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
2.婚姻状况证明:
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离婚的生效文书等。
3.购房证明:
(1)购买期房、现房的,提供经住建部门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附件或补充协议。
(2)购买再交易房的,提供经住建部门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4.首付款证明:
(1)购买期房、现房的,提供首付款收据,刷卡POS单或现金收款单等。
(2)购买再交易房的,提供买卖双方确认的银行转账凭据、银行现金缴款单、首付款收据、资金监管凭证等。
5.缴存住房公积金相关资料:
(1)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以及异地中心缴存职工,提供缴存使用证明、附有记账日期的缴存提取明细。
(2)需对本实施细则第五条所述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已满6个月进行认定的,应提供下述资料:
①职工变更了住房公积金缴存中心的,应提供原缴存中心出具的缴存提取明细。
②单位补缴前期未缴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社保参保缴费资料及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补缴情况说明。
③退役兵人将队伍住房公积金转入补缴至公积金中心的,应提供原所在队伍出具的转业证或退役证、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明细等资料。
(3)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以及异地中心的缴存提取相关资料,如借款申请人授权成都公积金中心通过住房公积金共享平台等渠道查询,且能获取查询结果的,可不需要自行提供。
6.收入相关资料:
详见本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组合贷款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部分应按贷款银行要求提供收入相关资料。
7.委托扣款账户:
符合贷款银行扣划要求的借款申请人(不含共同申请人)个人借记卡Ⅰ类卡。
8.成都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二)申请再交易房贷款的,除借款申请人提供以上资料外,售房人还应提供下列资料:
1.过户前的产权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信息摘要。
2.售房人身份证明。
3.收款账户:
符合贷款银行要求的售房人个人借记卡Ⅰ类卡。
4.成都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额度及计算方式
成都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1、符合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缴存人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70万元。
2、符合贷款条件的单缴存人家庭,购买首套住房或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
公积金计算:
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由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本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贷款额度计算公式、首付款比例、还贷能力系数、信用状况等法定,综合评估借款申请人实际情况后,取最低值确定:
(一)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是: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职工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首套房),单职工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二)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
缴存职工的贷款额度=∑(每月缴存的公积金×对应的存储月份数×存贷系数)
每位缴存职工的贷款额度,以月度为单位分段计算,每月缴存的公积金分别对应一个贷款额度。
“对应的存储月份数”的取值方式:
缴存职工最近一次缴存入账对应的存储月份数为1,自1开始往前依序倒推的自然月,对应的存储月份数分别是2、3、4……。
关于“存贷系数”及相对应的月份缴存资金可放大倍数
由成都公积金中心根据流动性状况等因素适时调整并公布,目前存贷系数为0.9。
(三)首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具体比例根据执行首套房或二套房贷款法规、再交易房楼龄、还贷能力系数、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后确定。
贷款利率
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法规的,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是2.6%和3.1%。
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法规的,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是3.025%和3.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