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在天津买房怎么用?使用条件及规则是什么?随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使用条件:
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被所在单位派驻到天津市工作一年以上,在天津市购买自有住房且为职工家庭首套住房的,可按天津市有关法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使用法定:
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支付不低于购房全部价款6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其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其他相关法定与天津市缴存职工一致。
按揭贷款购本市住房提取公积金
商业银行按揭贷款发放后,职工即可在线登记购房信息和贷款信息,分别与房管部门和合作银行联网核验,核验通过并完成身份认证后,即可在线办结按揭贷款购房提取登记。
按揭贷款购房提取登记成功后,职工可随即办理按揭贷款首付款提取,将首付款一次性提取到职工建行储蓄账户。同时,职工也可随即办理按揭贷款信息联网提取签约。签约成功后,合作银行将把职工的还贷信息联网共享给公积金中心,职工可在线上办理按揭贷款还贷提取。
通过上述4项业务的设计和分部,职工按揭贷款发放后,后续线上一站式全部办妥,提取一趟管理部、一趟银行都不用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