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存时间可以合并吗?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中山市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怎么缴存的?贷款条件是什么?随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累计缴存不少于24个月。
二、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
三、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其他法定。
02/职工从单位缴存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缴存时间可否合并计算?
可以合并计算。
例如:职工甲在单位缴存12个月,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后,如再缴存12个月,并在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其他法定,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例如:职工乙在单位缴存了30个月,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后,与单位缴存时间合并计算后已经满足灵活就业人员贷款前至少缴存24个月的要求,这时仅需作为灵活就业人员缴存1个月,并在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其他法定,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03/灵活就业人员之前在外市有缴存过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缴存时间可否合并计算?
可以合并计算。
例如:职工丙原先在外市缴存18个月,待职工丙将外市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中山后,作为灵活就业人员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其他法定,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05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间,可以转换缴存方式吗?
不可以。
因贷款额度计算方式不同,在申请贷款的过程中,不能转换缴存方式。如在申请贷款的过程中转换缴存方式,则需注销相应贷款并重新申请。
06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与单位在职职工一并申请贷款吗?
可以。
灵活就业人员与单位在职职工可以一并申请贷款,合并计算其贷款额度。灵活就业人员必须作为主借款人,贷款还款方式按灵活就业人员还款方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