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和外市缴存的时间可合并计算吗?具体缴存时间如何计算的?贷款条件是什么?随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灵活就业人员之前在外市有缴存过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缴存时间可否合并计算?
可以合并计算。

例如:职工丙原先在外市缴存18个月,待职工丙将外市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中山后,作为灵活就业人员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其他法定,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参与缴存时间累计不少于24个月并且申请贷款前6个月内连续正常缴存。从单位职工转为灵活就业人员或者缴存人从异地转入的,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
以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方式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能以其个人账户内的余额直接冲还当月偿还贷款的本息。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必须确保有足够余额用于划扣当月公积金贷款还贷金额利息,若因余额不足导致还贷逾期的,还贷逾期信息将被记入中国人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灵活就业人员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不能按期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受委托银行将有权提前收回贷款金额。
灵活就业人员在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间,如因工作变动等原因转变为单位缴存人员且转变后其所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所有借款人均为单位缴存人员的,在以单位缴存方式正常缴存1个月后,申请提取个人账户内的余额可以不受灵活就业人员只能冲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限制。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累计缴存不少于24个月。
二、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
三、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其他法定。
02/职工从单位缴存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缴存时间可否合并计算?
可以合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