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
灵活就业人员账户封存后怎么启封?
灵活就业人员在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停缴封存后,在账户注销前申请恢复缴存的,可以申请账户启封,但只能从启封当月起重新汇缴,不得办理封存期间的补缴,连续缴存时间只能从启封之日起重新计算。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注销后未满12个月的,不得再次办理个人账户开户手续。

第2
灵活就业人员账户可以转移吗?
①异地转入:灵活就业人员在保山市设立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并连续缴存满6个月,且账户状态正常的,可以将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在保山市设立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②异地转出: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已经停缴封存的,可以按法定将其账户余额转出到本人在异地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中。
注:灵活就业人员作为主借款人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被依法冻结的,不能办理异地转出。
第3
灵活就业缴存人与单位缴存职工在住房公积金使用权利方面有差别吗?
没有。灵活就业缴存人与单位缴存职工在住房公积金使用方面拥有同样的权利。
第4
灵活就业人员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
①灵活就业人员只要符合现行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现行提取法规法定的,均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②灵活就业人员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个人账户封存满6个月的,可以申请销户提取,退出缴存。
注:灵活就业人员在保山市区域内转移或者异地转移转入灵活就业缴存专户的,自转入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办理销户提取。
第5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什么?如何核定还款能力?
①在保山市按月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只要符合现行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现行贷款法规法定,就可以作为主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②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无论本人实际月收入如何,均以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作为核定其还款能力的月收入。
注: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在贷款结清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前不能停缴、断缴住房公积金,也不能降低月缴存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