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账户封存与启封怎么办理?申请条件、方式及办理流程有哪些?随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公积金账户封存是怎么回事?封存与启封是怎么办理的?

账户封存与启封
(一)申请条件:
封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或已领取养老金的),单位应在30日内为职工办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单位合并、分立、倒闭、撤销或解散的,单位或者清除计算组织应当在上述情形前为职工办理账户封存手续。
启封:职工在本市变更工作单位的,由新单位办理职工账户启封手续。若录用人员已领取养老金的,不可再启封缴存。
(二)办理方式及流程:
网上办理:已开通网上办事大厅服务的缴存单位可通过中心网站-单位业务办理账户封存与启封。
前台办理:经办人通过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等预约办理→经办人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办理账户封存与启封(材料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三)办理材料:
1.《住房公积金__年__月个人账户封存、启封变更表》(原件1份);
2.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1份,需系统内登记的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办理);
3.封存或启封人数15人及以上的,可提供《封存、启封变更批处理文件》的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无须再填写《住房公积金__年__月个人账户封存、启封变更表》。
注:若旧单位没有及时为离职职工办理封存手续,职工可以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由公积金中心督促办理。若单位不予办理且无正当理由,职工提供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或离职证明及情况说明原件),公积金中心可为职工办理账户封存。
(四)办理机构:广铁分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