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账户转移是怎么办理的?个人账户转入如何办理的?需要什么材料的?随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账户转移
职工因工作发生变动,离开本市至外省市工作,或从外省市来广州工作的,可办理个人账户转出、转入。
注:职工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不齐全或有误的,须先办理个人信息变更后才可办理账户转移业务。
(一)个人账户转入
1.申请条件:职工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在我中心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至少6个自然月在我市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账户为缴存状态),可申请将在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我中心。
2.办理方式及流程:
网上办理:职工本人可通过中心微信公众号办理个人账户转入。
前台办理:单位为转入职工开设个人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单位经办人或职工通过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等预约办理→单位或职工提供异地转入的材料→受理网点审核材料,并通过接续平台反馈至异地中心(1个工作日)→异地中心转账,款项到账且信息完整(由异地中心操作)→资金转入与信息接收确认(3个工作日)。
3.办理材料:
(1)职工本人办理的:
①《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原件1份);
②职工个人身份证(原件1份)。
(2)委托单位经办人集中办理的:
①《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原件1份);
②《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原件1份);
③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或备案章);
④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1份,需系统内登记的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办理)。
4.办理机构:广铁分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