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2024年月缴存基数上限多少?随新社通小编来了解一下。
现就我市2024年度(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一)2024年度单位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的月平均工资。工资总额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法定的工资总额口径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市辖区的行事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按莆田市有关部门关于调整我市行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告的法定计算;
(二)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023年莆田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7282元x3倍=21846元),下限为福建省有关部门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1810元。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一)缴存基数调整时,单位可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缴存比例确定后年度内原则上不得变更;
(二)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相同。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一)月缴存额包括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计算结果均保留至元位,元以下四舍五入,月缴存额=缴存基数x单位缴存比例+缴存基数x职工缴存比例;
(二)月缴存额上限为5244元(21846元x12%+21846元x12%),下限为182元(1810元x5%+1810元x5%)。
四、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事项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比例统一为16%(8%x2),其他事项参照本通告的法定执行。
调整时间: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仙游县辖区行事业单位调整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