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缴存人住房公积金有变化→2024年7月起执行!事关你的工资了!漳州市2024年公积金基数如何变化的?本次调整哪个上涨比较大?福建省有关部门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告、漳州市关于公布2023年漳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数据的法规等有关法规法定,同意自2024年7月1日起,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一、缴存基数
(一)计算口径
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统一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即自然年度: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的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当月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调入当月工资或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原则上单位只能按同一标准确认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当年新参加工作和新调入职工在年度缴存基数调整时,不再重新核定。
各缴存单位应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法定的工资总额口径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工资总额组成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其他工资四部分。
漳州市直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漳州市有关部门关于规范市直行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告的法定计算。
(二)上下限标准
缴存单位应以2023年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作为202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不高于2023年漳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24864元),不低于2023年漳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芗城区、龙文区为1960元;龙海区、长泰区、漳浦县、云霄县、诏安县、东山县、平和县、南靖县、华安县、漳州开发区、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为1810元)。
二、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最高不得超过12%,缴存比例下限为5%,同一缴存单位的单位缴存比例与职工缴存比例应保持一致,且只能有一个缴存比例。缴存单位可以在该范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原则上一年可调整一次。
三、月缴存额
(一)上限标准。2024年缴存上限标准由上年的5896元调整为5968元。
(二)下限标准。由于未公布新的工资标准,2024年缴存下限标准不作调整。芗城区、龙文区2024年最低月缴存下限按上年标准196元;龙海区、长泰区、漳浦县、云霄县、诏安县、东山县、平和县、南靖县、华安县、漳州开发区、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2024年最低月缴存下限按上年标准182元。
什么是个人公积金年度基数调整?
即在每年6月底7月初各地公布当年公积金基数调整相关法规通告后,用人单位根据当地本年公积金缴纳基数上下限等最新法定,重新对职工个人的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调整。
通常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调整一次,调整执行时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公积金基数一年一变吗?缴存基数可以调整多少次?
本缴存年度内原则上只调整一次,缴存单位应于7月1日-9月30日办理基数调整工作,逾期不予受理。本次调整工作主要通过公积金网厅线上办理,线上办理确有困难的单位也可申请线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