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怎么封存?适用范围是哪些?随新社通小编来了解一下。
绍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是怎么办理的?封存如何办理的?
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单位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

适用对象:法人
二、事项审看查询类型
即审即办
三、审批依据
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法规第十二条“单位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等情形或者依法宣告倒闭的,应当自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除计算组织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或者注销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转移或者封存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包括职工调动、辞职、解聘、辞退、开除等,应当自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管理中心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转移或者封存手续。职工被重新录用时,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正式录用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管理中心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或者启封手续。”。
四、受理机构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五、确定机构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六、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1.职工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并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2.职工发生离退休、辞职、解聘、辞退、开除等情况。
八、禁止性要求
无禁止性要求
九、申请材料目录
十、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
办公地址:绍兴市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绍兴市越城区塔山街道解放北路588号4号楼)二楼窗口;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人取号→申请人按顺序号到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中心窗口核验相关材料后办结
十二、办理方式
十三、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0工作日
承诺期限:即办
时限说明:资料齐全、符合的法定的当场办结;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五、审批结果
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出具《浙江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封存登记表》。
十六、结果送达
自作出确定之日起0个工作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
十七、行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一)申请人具有依法申请办事事项的平等权利,有关部门不得歧视。
(二)申请人应当如实向有关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如对有关确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有关复议或提起有关部门诉讼。
十八、咨询途径
二十一、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