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怎么启封?有哪些途径可以启封的?随新社通小编来了解一下。
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启封
适用对象:法人
二、事项审看查询类型
即审即办
三、审批依据
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法规第十二条“职工被重新录用时,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正式录用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管理中心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或者启封手续。”。
四、受理机构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五、确定机构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六、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1.职工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并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2.已辞职、解聘、辞退、开除的职工被单位重新录用。
八、禁止性要求
无禁止性要求
九、申请材料目录
十、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审看查询→确定
十二、办理方式
十三、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0工作日
承诺期限:即办
时限说明:资料齐全、符合的法定的当场办结;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五、审批结果
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启封,出具《浙江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登记表》回单。
十六、结果送达
自作出确定之日起0个工作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
十七、有关部门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一)申请人具有依法申请办事事项的平等权利,有关部门不得歧视。
(二)申请人应当如实向有关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如对有关部门确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有关部门复议或提起有关部门诉讼。
十八、咨询途径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二十一、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