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来说,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依据我国法规和地方经济条件设定,通常为5%至12%,考虑经济水平、社保、税收及职工收入。比例调整反映我国宏观调整控制,税收法规也影响缴纳决策。未来,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保护完善,公积金缴纳比例将更合理公平。
所谓住房公积金是企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备金。由于每一个地区都有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相关法规,因此每个地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比例、条件都有所差异。
青岛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
2024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32310.25元,具体缴存比例对应月缴存额上限见附件。
自2024年基数调整起,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200元。
2024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32310.25元。如按照12%的缴存比例,最高每月可缴存7754元。
公积金基数调整变更需要材料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7月至8月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执行时间从当年7月起至次年6月止。
(二)单位在法定时间内,到服务网点查询打印或拷贝职工当前缴存基数情况、身份证号、单位基本信息等,领取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文书。
(三)单位应按当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方案调整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并将调整结果告知职工。同时核对职工姓名、身份证号和单位基本信息,对错误信息进行更正。
(四)职工对调整结果无异议的,单位应当携带下列资料到服务网点办理缴存基数变更手续:
1、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证;
2、《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花名册》;
3、南京市劳动和社保书面审看查询报告书及复印件;
4、单位上一年度发生的《南京市城镇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花名册》及复印件。
(五)单位住房公积金未汇缴至当年6月的,应当先按原缴存额汇缴至当年6月,再按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缴存当年7月起的住房公积金。
基数调整后缴存时间什么时候开始?
各缴存单位应在办理2024年6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后,自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之间,进行本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调整;逾期调整,应当从7月份开始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