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条件是什么?缴存基数标准是什么?随新社通小编来了解一下。
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合肥住房公积金中心调整了一下法规:

进一步放宽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条件
1.取消以个人名义在本市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的条件限制。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人名义缴存住房公积金。
2.调整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标准。取消月缴存基数参照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调整为在当年度缴存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行选择缴存基数,开户时自主申报,每年可调整一次。
3.推出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补贴。灵活就业人员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及以上的,每人可获得一次性缴存补贴120元。补贴资金从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