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南宁公积金调整时间?2025缴存基数和比例各是多少?
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南宁地区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各是多少?请跟随新社通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缴存基数的调整频率与法定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每年调整核定一次,在每年汇缴7月份公积金之前调整基数,1年不变,住房公积金汇缴年度为上年7月1日至当年6月30日。
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即上年度工资总额除以12,这一基数直接确定了职工和单位每月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比例:
在不同情况下,处理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的具体操作如下:
1.**符合的法律法规缴纳情况**:
-单位根据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及选定的缴纳比例,计算每月应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总额。
-分别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个人部分,并与单位部分一并缴存至住房公积金专户。
2.**调整缴纳比例**:
-单位因经营困难需调整缴纳比例的,应首先开职工会或工会,说明调整原因及方案。
-编制调整申请报告,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财务报表、经营情况等),提交至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单位按新比例执行缴纳,并通告全体职工。
3.**咨询与投诉处理**:
-职工对缴纳比例有疑问时,可首先向单位人事或财务部门咨询,了解具体情况。
-如发现单位未符合的法规缴纳,可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管理中心将进行调看查询核实,并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方案,确保职工符合的法规权益。
最新南宁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标准
一、调整内容
(一)缴存基数
自本年度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本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全月工资性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本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全月工资性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28125元,最低不低于1990元。
(二)缴存比例
在不同情况下,处理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的具体操作如下:
1.**符合的法律法规缴纳情况**:
-单位根据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及选定的缴纳比例,计算每月应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总额。
-分别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个人部分,并与单位部分一并缴存至住房公积金专户。
2.**调整缴纳比例**:
-单位因经营困难需调整缴纳比例的,应首先开职工会或工会,说明调整原因及方案。
-编制调整申请报告,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财务报表、经营情况等),提交至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单位按新比例执行缴纳,并通告全体职工。
3.**咨询与投诉处理**:
-职工对缴纳比例有疑问时,可首先向单位人事或财务部门咨询,了解具体情况。
-如发现单位未符合的法规缴纳,可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管理中心将进行调看查询核实,并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方案,确保职工符合的法规权益。
二、调整办理程序
(一)已使用数字证书(密钥)的单位可以通过数字证书在我中心网站在线办理平台办理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手续。
(二)未使用数字证书(密钥)的单位可以在本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执行期限为1日至30日;1日至调整当月之间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在调整后应予以补缴。
(二)本次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业务自1日起开始办理。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均需要调整的,单位可同时申请办理调整手续。
(三)单位在调整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时,应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维护职工符合的法规权益。
温馨提示:本数据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具体需以当地具体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