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基数、比例:职工公积金权益三要素
公积金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福利制,对于广大职工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公积金不仅关系到职工的住房问题,还关系到职工的福利待遇和生活水平。因此,缴存住房公积金成为了许多职工关注的焦点。那么,个人缴存公积金有什么方法呢?以下是新社通小编一些建议,仅供参考。
最新2025年每个月各单位受薪人士的工资里都会付出一笔住房公积金,职工公积金是一项重要的福利制,对于职工的住房起着关键作用。了解其计算方式以及影响因素对于职工来说至关重要。下面随新社通APP小编来了解天津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是怎么计算的?

一、 公积金是按税前工资还是税后工资?
这里,公积金是按税前工资计算的。
二、参考依据
公积金基数是职工税前工资,这是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法定的。具体来说,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年底应发工资全额进行核定的,且每年会进行一次调整。此外,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有关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介绍天津公积金基数
一、天津缴存比例
缴存比例和单位承担部分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通常由地方相关部门法定,并在一定范围内浮动。一般来说,事业单位和职工个人的缴存比例是相等的。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部分,按照相关法定列支,通常在预算或者费用中列支。
如果你的月平均工资是10000元,按照12%的比例缴存,你每个月需要缴纳1200元的住房公积金,单位也需要为你缴纳同样金额的住房公积金。
二、天津缴存基数
缴存基数法定: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月平均工资。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第二个月的工资;新调入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新调入当月工资。
职工的工资构成按照有关法定执行。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由公积金中心适时调整并公布。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原则上在同一个单位每年只能调整一次,超出法定范围的,应当调整至法定范围内。单位可在全年任意一个月份调整基数,但因调整基数计划原因造成职工当年少缴的,应同时为职工办理补缴手续。
对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