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住房公积金怎么查询个人账户?提取的情形哪些?社保网小编告诉你
一、南通住房公积金怎么查询个人账户
南通公积金个人账号查询方式是:
1、拨打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电话12139,通过自动语音系统查询(按普通市话收费)进行查询。
2、登陆网站查询。
(1)登陆南通住房公积金网个人公积金查询进行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
(2)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及密码,一般初始密码是000000.
(3)点击“提交”即可查询。
二、公积金提取的情形
公积金的提取分为三种情况,分别是约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
约定提取的条件是员工购买、建造、翻修自主住房时约定使用额度。
部分提取是员工根据公积金部分提取的要求进行提取,最高提取金额为账户总金额减10元。
销户提取条件:
1、员工退休、丧失劳动能力并解除劳动合同、死亡;
2、进城务工人员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3、员工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国定居;
4、员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我国法定退休年龄。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第二十四条法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法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法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