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公积金贷款变更还款人办理指南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12年部分城市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其中山东临沂市9县自2012年6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将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
一、申请条件:在西安正常缴纳公积金的职工,需要用本人的公积金余额为配偶或直系亲属偿还在西安市中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关系证明材料原件(结婚证、同户户口簿、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户籍派出所出具的相关证明之一);
3.《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变更申请表》
三、公积金贷款银行网点查询入口
四、办理时间:
1、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7、8月14:00—17:00)
2、各银行办理网点: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7、8月14:00—17:00)(以各银行公告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