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公积金贷款地址变更需要哪些材料?
1、借款人身份证
相关机关核发的身份证明(申请人身份证,职工在柜面办理业务时可通过“爱山东”APP申领并出示电子证照,进行业务办理)
2、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路名及门牌号码变更证明
青岛公积金贷款借款人不按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怎么办?
按照《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借款合同》约定,借款人不按期偿还贷款本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根据约定收取借款人罚息和罚金。
若借款人连续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以上(含六个月)不能依约偿还贷款本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托银行有权与借款人解除合同或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并承担合同约定的罚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等)及其他相关费用。借款人不能偿还前述债务的,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处置抵押物,依法实现抵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