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积金不予贷款条件最新是什么?附相关情况汇总。
广州公积金贷款实施方法新规出炉!对于广州个人公积金不予购房贷款情形进行了调整,具体最新条件跟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贷款:
(一)所购住房建筑结构为砖木结构、混合结构的;
(二)所购房屋用途为别墅或非居住用房的;
(三)所购住房为独立成栋住宅的;
(四)仅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份额的(共有产权住房除外);
(五)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
(六)申请人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
(七)申请人已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八)申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单笔贷款近5年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
2.单张贷记卡近2年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
3.贷记卡状态为呆账、冻结或止付;
4.贷款被划分为次级、可疑或损失类;
5.被纳入失信被入执行人名单的。
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实施法规
实施时间:2021年6月9日-2026年6月9日
新规要求个人可贷额度为不高于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8+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不高于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高于购房总价款×(1-最低首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