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按月还贷是怎么还?广州公积金按月还贷提取条件是什么?具体办理咋样的?随社保网小编来看看。
2019年1月1日后提交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申请需办理按月还贷。
借款人在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时直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月还贷业务。在还款期内,还可申请首付提取和商贷部分按月还贷。
除借款人以外的共同提取人可在贷款发放后、结清前提出申请。

广州公积金按月还贷提取额度
1、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的按月还贷:提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每月自动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账户余额大于月还款额的,在约定还款日由系统自动从账户余额扣划月还款额;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以偿还贷款的,单位职工可通过添加个人子账户并办理委托扣款业务(或以数字人民币支付),将差额部分以“补缴-补充还贷”的方式缴入个人公积金账户,以保证账户余额足够偿还贷款;灵活就业人员应及时调整月缴存额进行汇缴或进行补缴,以保证账户余额足够偿还贷款;原自愿缴存人员以“补缴-补充还贷”的方式偿还公积金贷款。
2、商业贷款部分的按月还贷:公积金账户余额在偿还公积金贷款后还有剩余的,每月自动转入提取人本人银行帐户,提取人自行偿还商业贷款。转账额度不超过该套住房商贷部分的月还款额,每月仅划扣一次。
3、按月还贷期间,每个提取人还可申请提取一次账户余额,提取金额不超过该套房申请贷款时提取人的账户余额且不超过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提取首付时,需先留存所购住房6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若同一套住房有多个提取人,所有提取人账户余额加总满足留存额要求即可。提取时,可所有提取人一起在前台办理约定划分比例;提取人未能一同到场的,房产已产权比例的,按产权比例划分,房产未确定产权比例的,按提取人平均划分。
4、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每年可以提取一次账户余额;同时办理了商贷按月还贷且仍未结清商业贷款的,可选择继续以按月还贷方式提取或每年提取一次账户余额,直至累计提取金额达到可提取总额。
5、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本息。
广州公积金按月还贷提取材料
①申请公积金贷款(纯公积金贷款和组合贷的公积金贷款部分)的按月还贷,按照下列情形分别提交有关材料:
1、借款人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直接办理公积金贷款部分的按月还贷。
2、共有产权人(非借款人)提取,需提交:
本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
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1份,一手楼可提供购房合同);
《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承诺书》(原件1份)。
3、产权人的配偶(非借款人)申请提取,需提交:
夫妻双方身份证件(原件1份);
结婚证(原件1份);
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1份,一手楼可提供购房合同);
《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承诺书》(原件1份)。
②申请组合贷的商贷部分按月还贷,按照下列情形分别提交有关材料:
1、借款人申请,需提交:
商业贷款按揭合同(原件1份);
本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
《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承诺书》(原件1份);
2、共有产权人(非借款人)申请,需提交:
商业贷款按揭合同(原件1份);
本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
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1份,一手楼可提供购房合同);
《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承诺书》(原件1份)。
3、产权人的配偶(非借款人)申请,需提交:
商业贷款按揭合同(原件1份);
夫妻双方身份证件(原件1份);
结婚证(原件1份);
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1份,一手楼可提供购房合同原件);
《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承诺书》(原件1份)。
③按月还贷期间申请首付提取,按照下列情形分别提交有关材料:
1、提取人可在办理按月还贷的同时办理首付提取,只需提供办理按月还贷的材料。
2、办理按月还贷后,再申请办理首付提取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
《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承诺书》(原件1份)。
④公积金贷款结清后,提取剩余可提取额度,按照下列情形分别提交有关材料:
1、个人可提取额度有剩余,不重新划分提取比例的,可直接通过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办理提取,无需前往前台办理。
2、个人可提取额度已提满,但该房产可提取额度仍有剩余的,可所有提取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预约前往银行经办网点重新划分提取比例后,继续办理提取直至该房产累计提取金额达到可提取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