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黔南住房公积金首套房贷款如何认定?随新社通小编来了解一下。
据悉,自2023年10月1日起生效,并将持续至2024年9月30日。
黔南现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是什么?
2024年5月17日中国人行确定,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下调后首套房五年期(含)以内的年利率为2.35%,五年期以上的年利率为2.85%;二套房五年期(含)以内的年利率为2.775%,五年期以上的年利率为3.325%。
贷款利率 | 首套房 | 二套房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1-5年(含) | 2.6% | 2.35% | 3.025% | 2.775% |
5年以上 | 3.1% | 2.85% | 3.575% | 3.325% |
黔南住房公积金存量房贷款利率如何调整?
按照中国人行要求,2024年5月18日起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调整后的利率执行;2024年5月18日前发放的住房公积金存量房贷,从2025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相应档次利率执行。
温馨提醒您,如果您的公积金贷款是在2024年5月18日前发放的存量房贷,将于2025年1月1日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
一、优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不再以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次数为认定标准。
(一)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以缴存职工家庭在黔南州行区域内购房所在县(市)(以下简称购房地)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名下已拥有的住房套数核算。
(二)缴存职工家庭在购房地无房产,全国范围内第一次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首套房法规执行。
(三)缴存职工家庭在购房地无房产,在全国范围内已使用过一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并结清,第二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首套房法规执行。
(四)缴存职工家庭在购房地有一套住房,全国范围内第一次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二套房法规执行。
(五)缴存职工家庭在购房地有一套住房,在全国范围内已使用过一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并结清,第二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二套房法规执行。
(六)缴存职工家庭在购房地有两套住房的,不予受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七)维持缴存职工家庭只能使用两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法规的不变,全国范围内已使用过两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不再受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支持在黔南行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作为住房首付款及执行“又提又贷”法规
(一)缴存职工家庭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自住住房首付款,同时满足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二)缴存职工家庭在全国范围内已使用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且贷款已结清,再次购房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三)缴存职工家庭在购房地已拥有两套住房,再次购房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