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住房贷款自行结清的办理商转公住房贷款有什么要求?应提供什么材料?具体怎么办理?随新社通小编来了解一下。
住房公积金的作用有什么?住房公积金购房怎么办理的?贷款条件、材料要哪些?

商业住房贷款自行结清的办理商转公住房贷款有什么要求?应提供什么材料?
1.原商贷银行不属于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委托贷款银行的,需自行结清商业住房贷款。办理流程:先到公积金中心咨询申请—审核符合贷款条件—结清商业住房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应提供的材料:
A.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时需准备: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2)不动产权证原件;
(3)契税完税证明原件;
(4)银行借款合同;
(5)配偶退休的,出具退休证原件和近6个月工资流水(加盖银行业务章);
(6)公积金缴存基数在个税起征点以下,出具社保缴存明细(近6个月)。公积金缴存基数在个税起征点以上(含),出具社保缴存明细(近6个月)和个人所得税税票(近6个月);
B.正式申请贷款时除以上材料还需准备:
(1)银行借款合同、银行贷款结清证明及最后一笔商贷还款凭证(结清证明在3个月之内,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最后一笔结清剩余本金);
(2)借款人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
(3)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已婚---结婚证和户口本;
离婚---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
未婚---户口本;
丧偶---结婚证、户口死亡注销证明或医学死亡证明或火化证;
(4)借款人用于还款的本人本市I类借记卡(中行、农行、工行、建行、郑州银行、中原银行、邮储银行);在浚县、淇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可选择建行、工行、中行、农行;
(5)本行区域内两名有效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借款人贷款期限十年(含)以下的,联系人的年龄不做要求;贷款年限十年以上的,要求联系人年龄不得超过五十岁或者与借款人年龄相当);
(6)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