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宁波市住房公积金一个月要交多少
从2020年7月1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宁波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同级人社部门、组织部门、财政部门核定的,按同级人社部门、组织部门、财政部门核定口径计算;企业和其他组织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19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工资口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具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设定上限和下限,缴存基数上限为宁波市201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30972元;缴存基数下限为2019年度宁波市市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即2010元。本年度缴存基数调整后,若市政府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则标准调整后新开户缴存职工在次月起按调整后标准执行。
缴存单位和职工按5%-12%的比例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同一单位职工适用同一缴存比例),缴存额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二、宁波市住房公积金如何查询
宁波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查询电话,同时可以咨询人住房公积金查询、公积金贷款利率、住房公积金贷款等问题。
宁波住房公积金参保单位或个人可以到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公积金业务受托银行网点(银行网点查询)办理公积金查询业务。
三、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翻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职工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用于支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