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怎么交
职工填写《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加盖公章)→凭本人身份证明携相关证明材料至中心柜面办理→中心柜面审核通过办结。(客户选择提取方式为银行存单的需至银行兑付柜台办理兑付手续)其中提取条件为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需由财产共有权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填写《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加盖公章)→凭财产共有权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明携相关证明材料至中心服务网点(除下沙管理部外)柜面办理→中心审核同意办理银行兑付手续→银行兑付成功办结。
二、住房公积金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
三、使用公积金应满足的条件
贷款对象应当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有的城市要满1年),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贷款用途必须专款专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购买的住房应当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职工购买使用权住房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